買早餐沒關車窗 男子中saman

(雪梨9日綜合電)澳洲雪梨一名男子將車停在加油站去買肉餡餅,短短一分鐘後回來就發現被貼了一張112澳元(約322令吉)的罰單。

上月22日早上,祖德開車上班,途中在一家加油站停了幾分鐘買早餐。他表示:「我幾乎每天上班路上都會在BP加油站停車去買早餐。我把車停在離前門很近的一個指定停車位,跑進店裡不到一分鐘就出來了。」

出來後他吃驚地發現一名警察站在他車旁,並問道:「你開著車窗有什麼原因嗎?」祖德回答:「我就進去買了個餡餅。」警察讓他做了呼吸測試和毒品測試,結果都呈陰性。

最後警察以「未關車窗未鎖車門」為由,給他開了一張112澳元的罰單。 祖德對罰款感到不理解,因為沒聽說過有這樣的交規,他的車是停在加油站里而非馬路上。他更表示自己並不知道有這樣的規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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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我知道如果是在主路上警察有理由罰我,但在加油站里……幾乎停在那裡的每一輛車都至少會開著一面車窗。」他表示,「我問過,大部分人都不知道有這條規定,而知道的人亦覺得在加油站里罰款太荒謬了。」

儘管網友鼓勵Judd對罰款進行抗辯,但這條交規在澳洲確實是存在的。

根據澳洲道路法規,不鎖車或不關車窗屬於違法。法律規定如果司機與汽車的最近距離超過3米遠,就必須熄火拔車匙關車窗及鎖車門。

另一名女子則表示,「就因為一個餡餅,一天的薪金就沒了,為你不值。」。

文:每日郵報